鉴于情势的迅速发展,本文件为与COVID-19疫情有关的国际旅行提供了更新的建议,以取代2020年1月27日发布的建议。
2020年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召集的紧急委员会的建议,宣布当前爆发的COIVD-19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发布建议。委员会要求总干事针对这些问题提供进一步的建议,并鉴于这种迅速发展的情况,在必要时提出新的个案建议。
灾区
与仅报告输入病例的地区相反,“受影响地区”被视为那些正在持续传播COVID-19的国家、省、地区或城市。截至2020年2月27日,尽管中国特别是湖北省经历了持续的地方传播,自疫情爆发以来报告的确诊病例数量迄今为止最多,但最近中国的病例数显著减少。同时,除中国外,越来越多的国家报告了病例,包括通过本地传播COVID-19。随着流行病的发展,预计许多地区可能会发现输入病例和COVID-19的本地传播。世卫组织正在发布有关疫情演变的每日情况报告。
迄今报告的暴发主要发生在通过密切接触暴露的病例群中、家庭或特殊聚会事件中。COVID-19主要通过来自感染个体的飞沫传播和密切接触传播。控制措施的重点在于预防,特别是通过定期洗手和咳嗽卫生,以及对早期发现和隔离病例进行主动监测,对与病例有联系的人员进行快速识别和密切监测以及迅速获得临床护理的主动监测, 特别是对于严重病例,可以有效控制大多数COVID-19的爆发。
国际旅行建议
世卫组织继续建议不要对经历COIVD-19爆发的国家实施旅行或贸易限制。
一般而言,证据表明,在公共卫生紧急情况下限制人员和物品的流动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效的,并且可能从其他干预措施中挪用资源。此外,限制可能会中断所需的援助和技术支持,可能会中断业务,并可能对受影响的国家产生负面的社会和经济影响。但是,在某些情况下,限制人员流动的措施可能被证明是暂时有用的,例如在国际联系很少、响应能力有限的情况下。
重点干预国际交通的旅行措施可能仅在爆发开始时才是合理的,因为它们可能使各国有时间(即使只有几天)迅速采取有效的防备措施。 此类限制必须基于仔细的风险评估,与公共健康风险成比例,持续时间短以及随着情况的发展而定期进行重新考虑。
禁止旅行到受灾地区或拒绝从受灾地区来的旅客入境通常不能有效地阻止疫情输入,但可能会对经济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自世界卫生组织宣布与COVID-19有关的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来,截至2月27日,已有38个国家向世卫组织报告了在与中国或其他国家之间的往来旅行方面显著干扰国际交通的其他卫生措施 ,包括拒绝入境、签证限制或回返旅客的隔离。几个拒绝旅客入境或已中止与中国或其他受影响国家之间航班的国家目前正在报告COVID-19案例。
单独进行温度筛查,无论是在出入境时,都不是阻止国际传播的有效方法,因为受感染的人可能处于潜伏期,在病程早期可能不会表现出明显的症状,或者旅客可能使用退烧药。此外,这些措施需要大量投入,而收效甚微。向旅行者提供预防建议信息并在到达时收集健康声明以及旅行者的联系方式,这样可以更有效地进行风险评估,并可能对来访旅行者进行联系追踪。
给国际旅客的建议
对于生病的旅客,最好是延迟或避免前往受影响地区,尤其是老年旅客和患有慢性疾病或潜在健康状况的人。
关于个人卫生、咳嗽方式以及与出现症状的人保持至少一米距离的一般建议对于所有旅行者而言仍然特别重要。 这些包括:
- 经常进行手部卫生,尤其是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之后。手部卫生包括用肥皂和水或酒精基洗手液清洁手。如果手没有明显的污渍,则最好使用酒精基的擦手液。明显弄脏时,用肥皂和水洗手;
- 咳嗽或打喷嚏时立即用弯曲的肘部或纸巾遮住鼻子和嘴,并立即处置该纸巾并保持手部卫生;
- 避免触摸眼睛、嘴巴和鼻子;
- 如果没有任何症状,则不需要医用口罩,因为没有证据表明佩戴任何类型的口罩可以保护未患病的人。但是,在某些文化中,可能会经常戴口罩。如果要戴口罩,请务必遵循最佳做法进行操作,以了解如何佩戴、摘除和处置口罩以及拆卸后的手部卫生(请参阅使用口罩的建议)。
对于任何旅行,还建议旅客遵循适当的食品卫生习惯,包括食品安全的五个关键,并建议降低在生鲜市场中新出现的病原体从动物传播给人类的风险。
对于从受影响地区返回的旅行者,旅行者应自我隔离14天,监测其症状,并遵守接受国的国家规程。一些国家可能要求回程旅客进入隔离区。如果出现症状,例如发烧、咳嗽或呼吸困难,建议旅客最好与电话联系当地医疗保健提供者,并告知他们症状和旅行史。对于在入境时确诊的旅客,建议遵循世卫组织的建议对入境口的旅客进行管理。在国际民航组织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网站上可以找到有关在飞机上治疗生病旅客的指南。世卫组织的网站上也提供了规划大型群众活动的主要考虑因素。也已经发布了在船上管理COVID-19感染者的操作注意事项。
对于决定从受影响地区遣返国民的国家,他们应考虑以下几点,以免COVID-19进一步传播:在飞行前即退出出口检查;与旅行者和机组人员进行风险沟通;航行中的感染控制用品;机组为在飞行中生病的乘客做好准备;入境时进行入境检查,并在抵达后14天进行密切随访。
对所有国家的一般建议
各国应加强对不寻常的流感样疾病和严重肺炎暴发的监测,并仔细监测COVID-19暴发的演变,加强流行病学监测。各国应通过与公众,卫生专业人员和政策制定者进行有效的关于COVID-19的风险沟通,继续提高认识,并避免采取会加剧污名或歧视的行动。 各国应按照《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要求,与世卫组织及时共享评估和管理COVID-19所需的所有相关信息。
提醒各国注意《国际卫生条例》的目的,以与公共卫生风险相称和限制的方式预防、控制和提供对疾病国际传播的公共卫生对策,并避免对疾病的不必要干预国际运输和贸易。要求实施重点干预国际交通的其他卫生措施的国家应在实施的48小时内向世卫组织提供公共卫生理由和有关所采取措施的相关科学信息。世卫组织应与其他缔约国分享该信息。重大干预通常是指国际旅客、行李、货物、集装箱、运输工具、货物等的进出或延误超过24小时。
世卫组织继续与会员国以及国际组织和行业合作,在COVID-19爆发期间,实施与公共卫生风险相称,有效并以避免对国际交通造成不必要限制的方式实施与旅行有关的卫生措施。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