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技术是一项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新技术,关于其安全性的任何质疑和争论都必须以科学证据为基础。转基因大豆的安全性关乎全民健康,容不得半点含糊。无视现代科技发展的大趋势,企图通过禁种转基因建立一个非转基因的“独立王国”,是一种画地为牢的短视行为。
文 | 林敏
2018年10月18日,《黑龙江日报》7版发表题为《王小语 非转基因大豆的坚守者》专访报道称:“原黑龙江省大豆协会副秘书长王小语始终站在非转基因大豆阵营,与众多从业者一起为龙江大豆产业发声,为老百姓健康呼吁。”在该报道中,王小语声称:
“近年来,中国顶级科学、医学、军事医学研究机构都已经给出了转基因大豆不安全的结论,所以应该加以重视。”
针对《黑龙江日报》的报道,10月19日《科技日报》发表题为《黑龙江日报非转基因大豆报道严重失实》的头版文章,分别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华中农业大学的生物科学家和法学专家接受记者采访,对《黑龙江日报》的报道和王小语的言论进行了逐条批驳。
中央媒体在头版指出省级党报报道严重失实,引发社会高度关注。《黑龙江日报》的报道是否严重失实,也成为新闻媒体热议的焦点。众说纷纭之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对待像转基因食品这样敏感的、有争议的话题,《黑龙江日报》列举的事实和观点可能不够全面,报道尺度可能没有拿捏得当,《科技日报》可以批评其观点偏颇、不科学,但是不能说报道失实。这种貌似公允的说法具有一定代表性,反映出某些媒体人在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上缺乏基本的新闻素养和科学素养,同时也在误导公众,暗示转基因大豆安全性存在争议,甚至可能如王小语所言,是不安全的。
2017年我国进口大豆9542万吨,主要为转基因大豆,用于饲料豆粕和食用豆油。以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直接或间接生产的各类油、肉、蛋、奶等食品,已进入千千万万百姓家。可以说,转基因大豆的安全性关乎全民健康,容不得半点含糊。王小语声称“中国顶级科学、医学、军事医学研究机构都已经给出了转基因大豆不安全的结论”,有何根据?如果拿不出事实依据,在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上公然造谣,就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黑龙江日报》作为省级党报,在这样一个重大食品安全议题上发出违背科学与事实的报道,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如果听任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泛滥而不及时加以批驳,势必造成严重的社会恐慌,危及中央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纵观科技发展史,每次重大颠覆性理论和技术突破,都会引发激烈的争论,如达尔文进化论、牛痘接种、杂交育种等等,转基因技术也不例外。但转基因安全问题本质上是一个科学问题,科学问题不怕争论和质疑。但是,关于转基因安全性的任何质疑和争论都必须以科学证据为基础,争论回归科学,质疑要有证据。长期以来,国内之所以有转基因产品安全无定论的错误认识,是因为混淆了转基因技术、研发中的转基因产品与通过安全评价的特定转基因产品三个概念。与其它所有高新技术一样,转基因技术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需要进行严格的安全评价和有效监管。转基因产品是否安全关键看转入的基因、表达的产物以及转入过程是否增加了相关的风险,因此需要个案分析,逐个开展安全评价以确保安全。这是世界各国加强转基因安全管理的通行做法,同时也为目前商品化生产的特定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提供了坚实的科学保障。
这里,我们特别要强调的是,通过安全评价的特定转基因产品,如我国进口的转基因大豆品种,其安全性有充分的科学保障的。我国进口转基因大豆能否保障安全?这是一道事关老百姓健康安全的选择题,而非讨论题。
根据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为确保进口转基因大豆的安全性,我国政府依法对进口农业转基因产品实行审批制度。一种转基因产品要申请进口安全证书,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一是输出国家或地区已经允许该转基因产品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二是输出国家或地区经过科学试验,证明该转基因产品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无害;三是经我国认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检测,确认该转基因产品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不存在危险;四是有相应的用途管制措施。满足以上条件,并经安委会评价合格后,才能批准发放进口安全证书。
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已经允许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是在我国申请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前提条件之一。以2013年我国农业部批准的三个转基因大豆品种为例,除输出国已批准相同用途外,也在多个国家获得批准,如抗除草剂大豆CV127,已在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墨西哥、哥伦比亚、俄罗斯、南非、巴西、阿根廷等国家批准用于商业化种植或食用,抗虫大豆MON87701已在美国、加拿大、日本、欧盟、墨西哥等国家批准用于商业化种植或食用,抗虫耐除草剂大豆MON87701×MON89788已在欧盟、韩国、墨西哥、阿根廷、巴西、巴拉圭等国家批准用于商业化种植或食用。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欧盟进口大豆1151万吨、日本进口大豆313万吨,基本上为来自巴西、美国、阿根廷的转基因大豆。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转基因作物种植国和消费国,2016年转基因大豆总产量为1.17亿吨,出口量为5770万吨,约占总产量的48%,其余52%的转基因大豆在美国国内,以饲料、大豆蛋白粉、大豆油等各式各样产品形式进入市场消费。
我国转基因农产品进口安全证书审批,不仅要求输出国已经在国内广泛种植和消费,还需经过由我国农业部委托的技术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检测,检测内容包括生存竞争能力及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环境安全检测,还有抗营养成份检测及食用安全性检测等。根据验证结果,经过国家转基因安全委员会严格评审,确认不存在食用和环境风险,才能获得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而其他国家的进口审批一般只要求出口商提供证明资料即可。而且我们还参考日本、欧盟、韩国等食品安全标准高的国家批准情况。因此,我国转基因农产品的进口审批最为严格。近年来,我国政府为了确保国家食物安全和国民营养健康,逐年增加了大豆等粮食的进口。2017年我国进口大豆9542万吨,而且基本上都是转基因大豆。如果中国不进口大豆,就要在国内增加7亿亩耕地生产大豆,才能满足国内食用油和养殖业不断增长的需求。 因此,我国不仅有能力确保进口转基因大豆的安全性,同时转基因大豆进口对于保障我国食物安全和国民营养健康也意义重大。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转基因是一项新技术,也是一个新产业,具有广阔发展前景。”我国中央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农业转基因技术发展,坚持把发展转基因作为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把握产业发展主动权的重大科技战略。2006年,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把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列为16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之一。我国《“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提出:“加强作物抗虫、抗病、抗旱、抗寒基因技术研究,加大转基因棉花、玉米、大豆研发力度。”2015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安全管理和科学普及。2016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慎重推广。《黑龙江日报》这篇专访把转基因技术置于农业绿色发展和老百姓健康的对立面,与国家大力发展转基因的大政方针完全相违背。
绿色农业的内涵是环境友好、资源节约、高效安全等。转基因技术的特性是减少农药使用、减少农业投入、耐旱节水、品质改良等。二者并不矛盾对立,而是相辅相成。以抗虫抗草甘膦转基因玉米或大豆为例,其应用可以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量,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也可以减少人工除草的投入,免耕密植,大大提高单位面积的农业生产效益。
相反,在黑龙江现有栽培品种和生产条件下,非转基因意味着要使用更多的化学农药,投入更多的人工成本。乙草胺是目前我国使用量最大的除草剂之一,黑龙江省绝大多数地区也采取乙草胺封闭除草方式防除农田杂草,通常春大豆和春玉米每亩用90%乙草胺乳油120-150毫升。按我国农药毒性分级,乙草胺为“中毒”,急性毒性LD50(半数致死量,数值越大表示毒性越低)为763毫克/公斤体重。而抗除草剂转基因大豆使用的草甘膦为“低毒”,大鼠急性经口LD50大于5000毫克/公斤体重,其安全性远远高于目前黑龙江省广泛使用的乙草胺等除草剂。所以,非转基因产品不能与“绿色农业”划等号,与“健康、营养”更无任何关联。用非转基因大豆作噱头,打广告,暗示转基因大豆不安全,误导消费者,是一种极不道德的非正当竞争行为。
黑龙江省耕地面积在全国排名第一,是我国最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具有发展绿色农业的区位优势。但另一方面,黑龙江省农业面临黑土地退化、水资源利用率低下、科技支撑不够、化学品投入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农产品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特别是传统大豆产业在国外转基因大豆冲击下举步维艰,毫无招架之功。出于保护传统大豆产业的需要,黑龙江省通过立法禁止转基因粮食作物的种植。但黑龙江省大豆产业所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不是一纸禁令可以解决的。政府“有形的手”伸得太长,去管 “是否发展某一项具体技术”这样本该由市场决定的事情,不仅管不好,还会衍生出许多新问题。通过禁种转基因、建立一个非转基因的“独立王国”,只能是一厢情愿,势必会进一步削弱黑龙江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和传统大豆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无视现代科技发展的大趋势,将错失新一轮绿色农业革命带来的发展机遇,是一种画地为牢的短视行为。
黑土地大豆产业如何走出困境?2018年10月19日《科技日报》题为《黑龙江日报非转基因大豆报道严重失实》的文章已开出了一个好药方,即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竞争力、探索现代农业绿色发展模式,是黑龙江省大豆产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