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小娘(二等奖)

文/邱贵平

沉睡中的我突然被电话铃惊醒,迷迷糊糊睁开双眼,一看表,6点15分,不由火冒三丈:这是冬天早上的6点15分!正是睡觉的黄金时间,对于我这个昼伏夜出半夜才上床的写手和网虫来说,简直就是睡觉的钻石时间。我没有装分机,电话在客厅锲而不舍地响着,锤子剪刀布之后,输了的妻子磨磨蹭蹭、极不甘愿地去接电话。

“老公,是小娘!”妻子突然惊叫起来。

“小娘?”仿佛一盆冷水飞流直下,我顿时睡意全消,惊叫着从床上一跃而起,一个箭步冲到客厅,抢过妻子手里的话筒。

“弟佬,我是姐佬,老花出事了,你赶快回来一趟,我都快急死了……”话筒里传来小娘苍凉的哭腔。

在我记忆里,这是小娘第二次给我打电话。第一次是三年前她儿子老平娶媳妇,通知我回来喝喜酒。小娘去乡里赶集时,给我打了这个电话。这次,她是天没亮就出发,打着手电,翻了十里的山越了十里的岭跑到村部给我打电话的,村部前不久才安电话。小娘生活的那个自然村是少数民族,据说市民政局在落实和贯彻“三个代表”期间拨了专款,要为地处老少边穷的他们免费和优费安装自来水和电话,可是乡干部和村干部贪图省事,把这些好处截留给了村部附近的村民,“节省”下来的材料款统统进了他们深不可测的肠胃和腰包。小娘他们打个电话,不但要长途跋涉,还要附出高昂的话费:无论长、短途,每分钟一律1元。整个村部只有两部公用电话,主人是巧取豪夺无商不奸的小卖部店主。村部本来有一部IC电话,屡遭人为破坏之后,电信局一怒之下,索性把它拆了。

或许是心太急没来得及喝口水歇口气就抓起电话,迟迟没人接电话更让小娘急上加急;或许是心疼那贵得惨无人道的话费,小娘语无伦次,也不管我听明白没有,在重复了几句“弟佬,老花出事了,出大事了,你赶快回来一趟,我都快急死了……”就把电话挂了。

小娘乃是我的再生之娘,她的请求就是命令,我二话没说,当即起程。

36年前,妈妈第五胎怀的是我。

我那光棍娘舅提着两只鸡婆和一篮鸡蛋前来探望时,跟儿子过剩粮食奇缺的父母打了个赌:如果我是男的,就送他当养子。生下来后,果然是男的,体积跟小猪差不多,手指细得像筷子头。娘舅当时没敢要我,怕养不活,反客为主,委托妈妈把我养到2岁才移交。

娘舅来接我的时候,送来一担冒尖的谷子,因为交通工具是竹排,箩筐底下的谷子已经被水浸湿,沉甸甸的。

娘舅和父亲抽着烟喝着酒说了大半夜的掏心话。母亲则彻夜未眠,抱着我流了一夜的泪。第二天一大早,我睡得正香的时候,娘舅准备动身了。娘舅说睡着正好,神不知鬼不觉的,醒来就麻烦了。

母亲说什么也不答应,非要最后喂我一次奶。醒来的我似乎预感到什么,含着母亲枯燥的乳头一吸就是老半天,怎么也不肯松口。母亲试了好几次都未能成功,最后只好拨牙一样拨出乳头。娘舅再也等不及,挑着我上路了。

怕我看见,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母亲偷偷跟在后面送了一程又一程。娘舅不忍心,大声对母亲说:“妹佬,细崽送给我,你一百个放心,我亏不了他,我就是吐自己的血剜自己的肉,也要把他养大。”

母亲这才嚎叫一声,双手掩面踉跄而回。

当年,母亲在远离老家百里之外县城的一座平房里势如破竹屙蛋似地把我屙了出来。出来后半天没有反应,接生婆使劲在我瘦得悲惨的屁股上击了一掌,这才听见暗哑的哭声。这一掌不仅重创了我的屁股,出伤害了我的心灵,以致日后的我好哭成性。当娘舅用箩筐一头盛着臭乳未干的我一头盛着一块和我旗鼓相当的石头(为了保持平衡)跋山涉水(当时县城通往乡里的公路虽然开工但尚未修通)披星戴月把我挑到那个像梦一样遥远的偏僻乡村下山院时,我都快哭断气了。

是夜,娘舅把我挑到他的光棍之家时,小娘已经等得不耐烦。半个月亮爬上来,半个月亮又掉下去,她已经把那碗米糊热了五遍,她决定最后热一次,娘舅还不回来的话,就上床睏觉,接着把前两个晚上没做完的梦做完。

自从到娘舅家的三天来,她连续两夜做梦。大前天晚上她在梦中长大披红挂绿做了新娘粘在娘的怀里淒淒惨惨悲悲切切,不一会,鞭炮响了,琐呐叫了,花轿来了,正要上轿,突然被娘舅踢了一脚,于是当晚就没能够嫁出去。前天晚上接着梦,坐上大前天晚上没来得及坐上的花轿,一路吹吹打打,悠哉悠哉晃到新郎家,正当她准备掀开红头巾觊觎如意郎君到底如不如意时,娘舅又恰到好处地砸了她一腿,她惊叫一声,如意郎君不见了。

今天早上,娘舅天没亮就起床赶路进城去接我,小娘本想乘娘舅不在家接着把梦做完,奇怪的是,居然找不到信号,一夜无梦。今天晚上,小娘说什么也要再续前梦,一定要看清新郎的真面目。所以在她把那碗米糊热了五遍之后,已经把要做的梦构思好了,只等上床,一闭眼,就能兑现。

就在她第六次把火烧旺时,门外传来黄狗的呐喊和我垂死的哭声。蓄势待发的小娘一个箭步冲出厨房,抢劫似地把我抱出箩筐,这时我嘷到一股类似母亲身上特有的味道,立即就不哭了,甚至把刚学会的一个名词奉献给了她,奶声奶气地叫了声“娘佬”。

小小的小娘受宠若惊,好玩似的在我小脸上风卷残云般狂吻着,吻得我全身舒坦,一舒坦就报答她一泡痛快淋漓的尿。小娘嬉笑着扒开我的小腿,在鸡鸡上轻描淡写地扭了一把,然后开始给我喂糊。

我实在饿坏了,饥不择食,吃完米糊便躺在她怀里睡着了。

小娘抱着我打了个盹,天就亮了,但还是把那个难圆的梦做完了。当她掀开红头巾时,大吃一惊:那个如意郎君居然是我!

“这都是命。”日后每当小娘向我叙说这个梦的时候,一律用这句话作总结。

顾名思义,老花是小娘的女儿。

老花真正的名字叫丽花,山院人有个习惯,称呼人的时候,无论年龄大小,喜欢在名字的最后一个字前加一个“老”字(父母以上级别的亲属除外),比如娘舅的名字叫和厚,同辈或长辈都叫他老厚,晚辈则称他老厚叔老厚伯什么的。为了尊重山院人的传统,我这里也称丽花为老花,称她哥哥太平为老平,这样似乎更原汁原味。小娘原名金秀,不过,小娘比娘还亲,我当然不能称她为老秀什么的,尽管我从小到大直到如今在口头上都称她为“姐佬”,但在书面上,我从来都称她为小娘。

无论容貌还是品性,老花和老平都截然不同,好像不是一个娘胎出产的。老平完全继承了他父亲的遗传:身材五短,皮肤粗糙;性格内向,不善交际,不爱卫生,但忠厚老实善良本分勤劳肯干,是个披着男人皮的娘们,和老子一样,唯媳妇马首是瞻。老平最害怕读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念完小学就再也不肯上学了。老平一年难得上一次县城,一上车就头晕,车一开就吐得翻江倒海。小娘唯一体现在他身上的外部特征就是那双又大又亮的明眸(而且是双眼皮)和一口规划整洁的酷齿,这多多少少让小娘和老平聊以自慰。

老花则汲取了小娘全部精华,青出于蓝胜于蓝,尤其是容貌。可是,性格上,老花基本背叛了父母的本性,是个与众不同的披着女人皮的爷们,按照流行的说法,是个另另类。

老花启蒙较迟,8岁入学,一年级因故留级,加上发育得早发育得好,到了初中,尤其是到了初三,老花已经长成玉树临风招蜂引蝶的大姑娘大美女,这么说比较笼统,还是让我打个通俗的比方吧,老花长得酷似张曼玉,如果让她去电视台参加模仿秀比赛的话,一定能夺取冠军。

班上的早熟品种纷纷向老花写情书传纸条,不仅同学,连老师也忍不住打她的主意。如果你在乡村中学有过就学经历,一定深谙男老师从女学生队伍里寻找和发展对象的传统。这些老师大都是从师范学校毕业的农家子弟,在婚姻大事上,高不能成低不愿就,所以女学生便成了最好人选。当然,能够进入他们视线的,都是类似老花这种姿色上游成绩中游的初中二、三年级女生,认准目标后对她们进行重点培养,然后再以权谋私保送她们上师范,她们一毕业,就迫不及待把自己连本带利报答给恩师。我当年的初中数学老师兼班主任就是采取这种手段把班上一位校花发展成为妻子的。最有意思的是,一位男同学师范毕业分配回母校执教后又以同样的手段解决了他的终身大事,而当年他却在背后大肆抨击班主任“手段卑劣”。

老花自然不能逃脱男老师的魔爪。这么说其实不准确,其中不排除老花主动投入男老师怀抱的可能,这时地市级中级师范学校已经取消,也就是说,男老师已经无饵可下,他们之间说得高雅一点是两情相悦,说得庸俗一点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男老师姓肖,是老花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

老花的作文最差,常常交白卷,肖老师便主动给她开小灶,还掏钱给她订阅了《微型小说选刊》和《小小说选刊》,肖老师的小小说曾经上过这两本选刊。年轻的肖老师长得白白净净,尤其是那10根手指,像粉笔一样苍白且文质彬彬,上课的时候,老花最爱看他在黑板上龙飞凤舞的手指,肖老师的手指和他的书法一样好看耐看。

看着看着,老花就情不自禁地爱上了肖老师。

肖老师经常在报刊上发表文章,经常用稿费给她买这买那。花儿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一下课就忍不住往他的单身宿舍跑。一个学期下来,老花的写作水平没什么长进,对肖老师的爱恋却与日俱增。但肖老师一本正经,一副坐怀不乱的大将风度,依然和她保持着纯洁的师生关系,没有任何越轨行为。

初三下半学期的一个晚自习,正下着大雨,从厦门办事回来的肖老师把花儿叫到宿舍,说是有件重要事情告诉她。花儿不由浮想连翩,一颗芳心跳得轰轰烈烈,脸上露出醉人的表情。

肖老师告诉她,他要走了,永远离开这个鬼地方,到厦门去,他的同学在那里开了一家大公司,高薪聘请他去做文案……

当晚,老花留在了肖老师宿舍,他们之间有没有发生什么,不得而知。

肖老师走后,花儿大病一场,把学业耽误了,中考时名落孙山。小娘倒是有意让她补习一年,她自己不愿去。

远在厦门的肖老师给她通了几封信后便失去了联络。

老花在家里闲置了一年,我那从商业局下岗的二嫂开了家服装店,需要一位看店的女孩子,找了几个要么手脚不干净,要么态度不好,正愁找不到人选,突然从记忆的角落里搜寻到了小娘,想起了小娘便想起了老花,于是便把老花叫了去,吃她住她的,每月工资300元。对于人年均收入不到2000元的小娘夫妇而言,300元是个大数目,自然高兴异常。

老花于是来到红尘滚滚的县城。二嫂的服装店开在商业城大楼里,这年头卖衣服的比买衣服的还多,不几天就有店家倒闭,门面上写着血淋淋的“本店出盘”字样,字体东倒西歪,张牙舞爪。

老花长得好看。她那种好看不是脂粉和时装包装出来的,而是纯天然的美。一张瓜子脸,一天到晚鲜花般笑着,顾客都喜欢到她那里去,在她醉人的微笑中,都不好意思把价钱砍得太低。二嫂本来是专卖女装的,老花来了之后,既卖女装也卖男装,进货频率也由每周一次改为每周两次。

二嫂见老花颇有经商天才,又积极肯干,吃得起苦,更加喜欢和信任,次月便给她加了50元工资。

三个月后,二嫂却惊讶地发现老花手脚也不干净,在帐目上做手脚,尽管做得天衣无缝,但逃不过二嫂的火眼金睛。比如一件进价100元的衣服,一般行情卖120元就赚了,老花凭借自身的优势,卖到140元,那20元她便自己掖着;一对进价10元的胸罩一般卖13元,她卖到15元,那2元也自己掖着,有时一天竟可以贪污五、六十元。

二嫂何等精明,不动声色地观察了一个月,突然就把她辞了,亲戚也没得做了。

回到山院的老花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小娘脸上却挂不住,生了半个多月的闷气。尽管小娘守口如瓶,可老花吃里扒外的坏名声还是传了出去。乡下人在这方面的想象不仅丰富而且准确,老花去浙江打工后,每隔三两个月就汇2000块钱回来,她父亲和哥哥想用这笔钱盖房,被小娘否决了。或许小娘并不怀疑女儿大把大把寄回来的钞票的纯洁度,但乡亲们会怎么看?他们表面上羡慕你,转过身就吐口水: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凭什么赚那么多钱,那钱肯定不干净,电视上不是常演这样的事么?

好酒不怕巷子深,好女不怕远征难,尽管山院交通不便,却常有男同学翻山越岭来朝拜老花,老花也常去找她同学,有时一去就是三、五天。女大不由娘,脚长在她自己身上,小娘想管也管不住,小娘觉得这样下去迟早会出乱子,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尽早把她嫁出去。

方圆几十里,都知道山院有个大美女,小娘择婿的消息甫一传出,身受重托的媒婆媒公们便潮水般涌来,可惜他们大都有辱使命。媒婆媒公一来,老花要么阴着脸横眉冷对拒人于千里之外,要么一言不发噘着小嘴躲得远远的。

当小娘大浪淘沙终于选定她自以为满意的女婿准备定亲时,老花却在定婚前一个星期留下一张纸条不辞而别。

小娘是娘舅堂兄第五个女儿,家住上山院,离下山院仅三里地。

小娘的娘总共生了7个孩子,平均2年一个,都是雌的。虽然相当时期一天只能吃一顿米饭(其余两餐吃地瓜或其它能吃的东西),成活率却高达百分之百,只是个个皮包骨,好似非洲难民。

吃饭的时候,娘舅堂兄总是抬起他那双对生活失去信心的浑浊大眼,恶狠狠按照顺序从大到小或从小到大巡视她们一遍,直看得她们心惊肉跳,从不敢放开肚皮进食,反而要伸长脖子不断地打着夸张的饱嗝。

所以当娘舅透露出在收养我的同时还要收养一个干女儿的大好消息时,除了那个还在叼奶的黄毛丫头和两个已经出嫁的姐姐,其余四姐妹无不欢欣鼓舞精神大振。其实在这之前,小娘的爹娘早就多次怂恿娘舅领一个女儿去,只要不当老婆,当牛做马都行。娘舅一直没有表态,直到我问世,才动了心思。

娘舅这条光棍虽然每年能够养出一头大肥猪和成群结队的家禽,但要把我培养成他又红又专的接班人,没有女人是根本不行的。不过,这个女人年岁不能太太,太大就成了后母,十个后母九个坏,他不能让我受委屈;太小也不行,起不了作用,最好和我一样,是亲戚的后代,亲上加亲。

娘舅理所当然地想起堂兄一家子,没事就往上山院跑,逐一进行考核,还不时把姐妹三个(六女和七女太小,不纳入考核之例)分别接到家里住上一段时间仔细观察。在娘舅家里,她们个个乖巧无比,争先恐后大献殷勤,都希望自己入选。娘舅的日子相对好过,环境轻松,娘舅是个勤俭优秀的光棍,小有积蓄,至少一天能吃上两顿白米饭。父母当年之所以忍痛把我送给娘舅,也是出于报恩心理,最困难的日子里,每到丰水期,娘舅就乘坐竹排或是木排给我家送吃的,大米、地瓜、蔬菜,有什么送什么。娘舅虽然有不少相好,但并不怎么花钱,主要是花精力,不像现在,花钱又花精力,而且金钱远远大于精力。

所以,到了娘舅家,就等于过上了好日子。

经过一年的考核,10岁的小娘脱颖而出,成为娘舅的最终人选。为此,老三老四嫉妒得牙龈发炎,跟小娘做起了冤家,对娘舅也怀恨在心。

小娘原名雷赢娣,上能孝顺父母尊重姐姐,下能体恤妹妹,家务活样样能干样样肯干。妇女能顶半边天,小娘能顶半个娘,山院人习惯把那种特别顾家特别能干特别懂事的尚未出嫁的姑娘称之为“小娘”。小娘是山院有史以来第二位获此殊荣的姑娘。当初娘舅选中她时,她娘心里虽然不舍,却不得不佩服娘舅的目光。

娘舅并非先天性光棍,也曾有过老婆。据村里人描述,妗妗的“牙雪白雪白,白得像含在嘴里的两串珍珠,身材也是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好像清早河水上蒙了一层雾,说话慢慢的,轻轻的,没有开口之前总是先给你一个甜甜的笑容。”妗妗“不仅耐看,嗓子也甜,她唱的山歌像陈年酒窖飘出的酒香,能把男人醉死。”可惜红颜命薄,结婚第三年就死了,是难产死的。

娘舅是个情种,发誓不再迎娶。

娘舅说到做到,在他20余年的光棍生涯中,他和不少女人上过床,但从未想过要娶一个回家。妗妗是他胸口永远的想念和疼痛。我一进家门,娘舅便立地成佛,和所有相好断绝关系,其中包括一个和他相好15年之久、非他莫嫁的漂亮寡妇。

我是在娘舅50岁那年成为他的养子的,人到了这个年龄,只要头脑正常,就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后事,娘舅花那么大代价养育我,与其说是为了找个接班人,还不如说是为了找个养老送终的人。

总而言之,50岁的娘舅枯木逢春,开始了他崭新的生活。娘舅把所有财力和精力都投放到我身上,可惜我小时候体弱多病,不能充分吸收。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枊枊成荫,倒是小娘长势良好,不出几年就蓬蓬勃勃美不胜收,大家都说她和当年的妗妗有的一比。

小娘是那种不催肥也能长,一催肥就猛长的杨柳。

老花居然去了厦门,老花去厦门当然是去找肖老师,可她连肖老师的影子也没见着。老花按照信封上的地址找到肖老师同学的那家公司,门卫告诉她,这家公司早在两年前就搬迁了,或许倒闭了也说不定。

老花于是转到福州找我,要我给他找份工作。此时的我早已从原单位辞职写作为生,对于我这个既无权无势又没有多大名气、几乎闭门不出的自由撰稿人来说,给老花找工作既是难事又不是难事。

说不难,是因为老花漂亮,如果去酒馆发廊,肯定畅销,可那无异于羊入狼群。有位弃文经商的文友经营着一家中档规模的酒馆,生意不温不火,一年前,他突然灵机一动,在饮食文化中注入“淫”食文化,食客蜂涌而至,天天暴满,不预约根本订不到餐位。所谓的“淫”食文化,并不是什么新鲜货色,就是在菜肴上做足性欲的名称:面包里裹奶油称为“包二奶”,两根大香肠放在盆中,再点缀几片香菜绿叶称为“伟哥可爱”,两条黄瓜削去皮似男女状平放盆中称为“赤身裸体”……我经常去那里蹭饭或者说体验生活,太了解那些嗷嗷待哺的食客了,他们一半是冲着美食,一半是冲着小姐去的。朋友十分讲究小姐的新鲜度,每过一段时间就要调换和补充新鲜血液,他曾多次问我能不能帮他从我老家招些小姐来,每招一个给我100元“补贴”。我虽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还不至于堕落到出卖父老乡亲、把家乡的妹子往火炕里推的地步。再纯洁的姑娘,到那种地方谋生十有八九要被“谋身”,防不胜防的性骚扰自不必说,光是黄段子晕笑话就把你污染得够呛,遇到色胆包天如狼似虎的食客,如果她还想坚守自己的贞操,只有跳楼。

说难,也是因为老花漂亮,正因为她漂亮,同样不能把她往私企送,那地方工资低不说,最重要的是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一天至少工作12小时,男人或许能在恶劣的环境下百炼成钢,女人就难说了,还没冶炼成铁,就付出了钢的成本。侯门深似海,私企猛于虎,老花这朵鲜花不是被繁重的工作量摧残就是被无良的老板摧残。并非我心里阴暗,也不是我胡言乱语,在报社当记者的时候,我曾多次冒险深入私企采访,有些私企老板对打工者合法权益乃至人身安全的漠视让我触目惊心,简直比帝国主义还帝国主义。

除了自甘堕落,最好的出路当然是让老花去当白领,可我实在没那个本事,老花也没那个本事。前者万万不行,后者万万行不通。

我和妻子商量来商量去,还是决定送些钱给老花,让她在县城开个服装店,她有这方面的经验。

老花却一再表示不愿意开店,送给她的钱也一分不要。我想她大概不是嫌少,1万元不算少了,等于我三个月的稿酬。

我以为她不好意思要,便对她说:“就算舅舅借给你,赚了钱就还,没赚钱就算了。”

老花还是不肯要。

老花住了三天就回去了。我-写了封长信让她捎给小娘,中心思想是时代不同了,希望小娘在老花的婚姻大事上不要盲目自作主张,要充分尊重女儿的意见。

我想,我的话对小娘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小娘从此果然没有干涉老花的婚事。老花好像一下变好了许多,半年多都呆在家里帮小娘做家务。可是半年后的一天,老花又留下一张字条走了。

这次,老花去了浙江。

在我整个童年,小小的小娘总是挺着柔弱的脊梁背着我捉泥鳅、拾田螺、摘野果、扯猪草……我伏在她的背上,现在回想起来,有一种伏在席梦思上的感觉。

5岁那年的一天黄昏,玩耍时,不小心摔了一跤,自认为错误不在自己,而在那块该死的石头,可我又奈何不了它,于是哭着回去找小娘申冤。

小娘恰好不在家。

娘舅问我:“是不是摔倒了,自己摔的是不是?谁叫你不长眼睛,好啦,别哭了,去玩吧。”边说边伸出马路般粗糙的巴掌抺桌面似地抺去我的眼泪。

这么一来,我心里更加委屈:娘舅真不讲道理,明明是石头暗算我,却说是我自己绊倒的。

不一会,小娘打柴回来,也不管她一身臭汗,十万委屈地扑进她的怀抱,声泪俱下地控诉着我的不幸遭遇。

小娘高度重视我的不幸遭遇,立即抱着我去讨划那块石头:“该死的石头,瞎了眼的石头,你怎么敢暗害我的弟佬?该死的,看我不踩死你踩死你踩死你……”小娘一边骂一边使劲蹬石头,直蹬得我破涕为笑为止。这时候,我反而觉得摔跤是一种难得的享受。要是那块石头小一些的话,小娘准会把扔进茅坑遗臭万年的。

依照乡俗,小孩子在户外摔倒,怕丢了魂,必须“拾魂”。所以小娘在践踏完那块无辜的石头之后,又蹲下身子轮流抚摸石头和我的光头:“弟佬不怕,不怕,姐佬带你回家,弟佬不怕,哪里跌倒,哪里爬起……”然后一路小跑把我抱回家,整个晚上都把我紧紧搂在怀里。

7岁那年秋天,娘舅被抽去修水库,工地距下山院有三十多里地。娘舅不常回家,平常七、八天半个月不定。节日的晚上总是要回来的。每次回来,都要想方设法带点吃的。那时候,修水库可是一项美差,因为是义务工,伙食较好,一般人还轮不上。娘舅是在给队长送了半条前门香烟才争取到名额的。工地上,吃公家的饭,队里工分照记。不光米饭,还能吃到山里人稀罕的馒头包子面条,节日还发猪肉。娘舅虽然有点家底,但平添两张嘴,很快坐吃山空,娘舅去修水库,主要是为了节省口粮。娘舅送了两斤红菇贿赂工地上的食务长,这样每次回来都能弄点好吃的给我们打牙祭。

当我们估算娘舅要回来时,心情好极了,过年似的。太阳一落山,小娘或牵或背着我到村头那座小山包上等待娘舅。等待过程中,小娘一边给我讲些有头无尾的故事,一边纳着鞋垫(有时缝补衣服)。乡下的女孩子,一过10岁便开始学习女红,纳鞋垫是基本功。那年小娘刚启蒙,一双鞋垫纳了一个月还没竣工,线头杂乱无章,像炸窝的蚂蚁。但是小娘进步神速,不到三年时间,一跃成为山院女红界的后起之秀,独领风骚十几年,直到缝纫机在山院普及。

许多后生做梦都想获得小娘一双鞋垫。

我特别爱看小娘穿针引线的姿势和神态:一根棉线,一下子就能穿入针孔,百发百中,然后拇指和无名指牵引着棉线优雅地绕一个圈,一下子就能在线的尽头处打上一个结子,然后扯直了线在雪白的米牙上砰砰两声,针尖在头发上擦抺两下,三下除五二就缝好一个扣子,从穿针到引线,整个过程中,小娘的兰花指始终翘着,像骄傲的孔雀……美不胜收。

我一边看着小娘穿针引线,一边不停催问娘舅怎么还回来。小娘不断地抬起头,说快了快了,目光却是幽怨的,幽怨得能一眼望穿秋水。

一天晚上,娘舅意外撞开门回来,手里用网袋拎着一个海碗,那是民工吃剩的面汤。

那天晚上,小娘就用这碗面汤给我煮面条吃。水开了,小娘左手紧握那把面,好像弹药不足的战士,一次只慎重地抽出一点下在锅里,抽了三下就不肯抽了。

中秋节的傍晚,娘舅又拎回一包东西,打开一看,是四个馒头,冰冷坚硬,还有一小坨肉,肥的多于瘦的,这正是我喜欢的。那时的孩子,没几个爱吃瘦肉。

小娘闩好门,涮好锅切好肉,水开了,小娘把肉小心翼翼掀进锅里。我站在灶边踮着脚眼看着锅里的水珠一个个消失,腾起一股东倒西歪的香气,我用力深呼吸,尽量不让空气占便宜。

娘舅望着我,不时用手背擦着眼睛。

吃完肉,整个晚上口里都有一股淡淡的肉味,全身上下痒痒的,那是一种恰到好处的痒,不用搔,非常受用。那时我便想,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就是能吃饱肉的人。我还想,要是娘舅永远留在工地上修水库就好了,这样我就能在过年以外的日子吃上几回肉。

三年不见,小娘又胖了许多,头发又白了许多。

胖分两种,一种是瘦肉型的胖,一种肥肉型的胖,瘦肉型胖是质胖,肥肉型胖是量胖。小娘的胖无疑是肥肉型胖,是生活重压之下的畸形。生活重压之下,要么奇瘦,要么奇胖。

小娘的胖,一半是因为生活,一半是因为儿女。

老平是个非常善良老实的后生,善良老实是一种美德,但善良过度老实过头,反而被人瞧不起。眼看老平到了讨媳妇的年龄,婚姻大事却丝毫没有着落,小娘托了好些人说媒,一个也没说成。知道老平的姑娘,连面都不愿见,不知道的姑娘,见过面后就没了下文。到了后来,连媒人都找不到。

再善良老实的人,也是有脾气的,只不过释放的形式不同。情窦盛开的老平眼看同龄人一个个成家立业,自己却迟迟找不到媳妇,欲火和怒火联合攻心,心里十分焦急,一焦急,脾气就出来了,可他又不敢对父母尤其是小娘发脾气,便把脾气发泄到农具和家畜身上,发情高潮期间共计毁坏锄头两把,镰刀三把,箩筐一担,柴刀一把,踢死鸡鸭各一只,看家狗和耕牛见了他更是闻风丧胆……

小娘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她知道,只有媳妇这昧药才能袪老平心里这股子邪火。万般无奈,小娘只好降低标准,亲自出面到娘家给老平说了一门亲事。那姑娘长得还可以,至少比老平好看,可惜因小儿麻痹落下残疾,瘸了一条腿,走起路来摇摇摆摆,像吃饱喝足了鸭子。姑娘芳名老珠,大老平3岁,女大三抱金砖,年龄不是障碍。最大的障碍是彩礼,姑娘虽然有残疾,虽然同意这门婚事,却觉得嫁给老平有些吃亏,堤外损失堤内补,光是买金首饰就花了8000元。

小娘咬咬牙,答应了她。

尽管我无私赞助了4000元,为了把这个高价媳妇娶回家,小娘还是欠了一身债。小娘把这4000元当作我的丰功伟绩挂在嘴边不断讴歌,老珠却嗤之以鼻:“你从小把他养大,培养他上大学,别说区区4000元,就是40000万元,也是应该的。”

其德性由此可见一斑。

小娘怎么也没想到,花了那么大代价,娶回的媳妇质量并不高,成天和她呕气,老平倒是药到病除立竿见影,一成亲,脾气就没了,哈叭狗似地紧密团结在媳妇周围,老珠指东他不敢往西,一切行动听指挥。

值得小娘欣慰的是,老珠过门第二年就生下一个健康活泼人见人爱的大胖小子,这么一来,老珠更是以功臣自居,小娘简直成了她的使唤丫环。老平呢,娶了媳妇忘了娘,对老珠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凭他那副德性,不助纣为虐就阿弥陀佛了。

老花难免为娘打抱不平,甚至还和嫂子打了一架,从此不共戴天。为了顾全大局维护整个家庭的安定团结,小娘不得不违心指责女儿。老花出走,固然有诸多因素,但与老珠合不来不无关系。老珠一边不择手段地挥霍着姑子寄回来的钱,一边却到处张扬姑子在浙江做“那种事”。

火车上,小娘一面向我叙说一面总结道:“这都是命,都是命啊。”

小娘接着又说:“不说这些了,还是说说你小时候的事吧,现在想起来,就像做梦一样。”

就这样,在火车上,小娘一会说她的烦恼家事,一会儿说我们的心酸往事。我的叙述也不得不打破时空界限,一会儿现在,一会儿过去。

小时候,除了上茅坑,我和小娘几乎形影不离,伙伴们于是为我和小娘集体创作了两首歌谣。

一首是:小俩口,一前一后回家来;你做饭,我抱柴,你睡觉,我铺床。

他们总是猝然从山沟里或小山坡上冒出来对着我们起哄。这时小娘总是把头勾到胸前,脸红脖子粗,步划随之加快。我则一边追随,一边回过头来扮鬼相。

另一首更通俗:天上下雨地下流,夫妻打架不记仇;白天同吃一锅饭,晚上同睡一枕头。

娘舅家只有一张床,我们三人不得不同床共济。娘舅睡一头,我和小娘睡一头。我经常尿床,床上一年到头水灾不断,有时还百年不遇。娘舅有时气愤不过,伸长腿张牙舞趾想惩罚我的作案工具,但命中率不高,倒钳得小娘惊叫起来。娘

舅耳朵有点背,还以为命中目标,窃笑不止。

娘舅一双大脚除了喜欢调戏我的鸡鸡,还喜欢狂轰滥炸,前面提到小娘的那个美梦就是这样被炸得支离破碎的。娘舅的鼾声也别具一格,一上床就打到天亮,时而点射,时而连射,有时还要扔几颗手榴弹,弹药充足得很。

为了报复娘舅,小娘悄悄在我们这头床脚垫了两块砖头,每当水灾发生,娘舅那头便沦为重灾区。灾情一重娘舅就睡不好,睡不好就不打呼噜也不扔“炸弹”。

我们早就想和娘舅分居,只是找不到充分的理由。

我7岁那年,小娘创造了分居的条件。

这年深秋,娘舅照样去修水库,我们照样到小山坡上等待他。就在其中的一次等待中,小娘迎来了她人生最辉煌的篇章。

那天下午,我估计娘舅要回来,缠着小娘陪我去等娘舅。因为是星期六,时间充裕,吃过午饭不久便去了。那天小娘的心绪很不安宁,毛手毛脚的,一会儿撵鸡,一会儿打狗,煮的菜不是太咸就是太淡,有一碗根本就没放盐,洗碗时又打破了一个海碗,心疼得自责了老半天。小娘被我缠得晕头转向,收拾停当便带上一双尚未完工的鞋垫去了小山坡。

天气特别好,阳光空前明媚,天空蓝得像童话。风儿和煦,和煦得像小娘的呼吸。远山近岭好似一个缷了浓妆的半老徐娘,虽然清瘦朴素了许多,却别有一番风韵。草叶还没有完全枯萎,一些草木的枝头甚至还绽放着鲜花,成群结队色彩斑斓的蝴蝶围绕着花朵翩翩起舞,不知疲倦地卖弄风骚。

小娘两颊布满红晕,红得鲜血欲滴。

小娘像一个春情缱绻的少妇,有气无力地纳着鞋垫,不时微微叹一口或是喘一口气,很烦很累的样子。

以我那时的年龄,还不知道察言观色,也不知道欣赏景色,现在回想起来,真是遗憾,越是遗憾就越觉得那一天的风景妙不可言,美得让人揪心。其实,人生最美的风景,都遗失在童年的漫不经心之中了。

我真切体会到的就是渐渐西斜的太阳好艳好圆好红。

我头枕在小娘丰满芬芳的大腿上,眯着眼注视了一阵那颗在我看来有些不正常的太阳,然后便在它的关怀下睡着了。我连续做了两个白日梦。第一个梦我实现理想当上了屠夫,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大块大块地吃肉,直吃得嘴角的肥油像关不紧的水龙头流个不停。当然,肉是小娘煮的。第二个梦是我娶了小娘,正当我们一拜天地二拜娘舅夫妻相拜进入洞房之际,我突然觉得小娘大腿根部一阵潮湿一阵颤栗,紧接着一股类似草霉的腥味鱼游进鼻孔,同时听到小娘的惊叫。

以我的经验,小娘只有在看到蛇的情况下才会发出这种撕肝裂胆的惊叫。

我当机立断了美梦,一咕碌爬起来,娘啊!只见小娘脚踝蜿蜒着一条鼻涕似的血河。我以为小娘裤裆有蛇,毛手毛脚要去掏她的裤裆。小娘阻止了我,接着就哭了起来。我想既然不是蛇,那肯定是比蛇还厉害的东西,也跟着哭起来。

在哭声的伴奏下,血像瓦沟里的雨水汹涌而下,束手无策的小娘只好用鞋垫去揩,把一双鞋垫染红了,也无济于事。于是,小娘把鞋垫掖进怀里,拉着我朝着娘家的方向绝尘而去。

当我们一鼓作气亡命到上山院时,整个上山院在我眼里已经被小娘的鲜血染红,令我终生难忘。

当小娘一头扎进正在剁猪草的娘怀里时,四个姐妹闻讯从四面八方抄近路飞奔回来看风景。她们像一群饿昏的乌鸦聒噪不休,那口气明显带着贬义。

小娘的娘却向小娘表示祝贺:“金秀,你长大了。”

“怎么,肚子里流血就算长大,那我什么时候才流这样的血呢?”

“傻孩子,你是男的,男人是不会流这种脏血的。”

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男孩和女孩最明显的区别除了男孩站着、女孩蹲着尿尿和男孩头发短女孩头发长之外,女孩长到一定年龄下身还会出血,而男孩不会,永远不会。

小娘的娘留我们住夜,小娘怕娘舅回家找不到我们担心,天黑之前,我们又踏着小娘的血迹回到下山院。

因为工地上赶工期,娘舅第三天傍晚才回来。吃饭时小娘对娘舅说她娘叫他去一趟有要事商量。娘舅搁下饭碗便走了,很迟才回来,没有上床,在大板凳上将就了一夜。临走时娘舅对小娘说:“下次回来我们就不一起睡了,你和弟佬睡,我另外搭个铺。”

娘舅一走,小娘就把床脚的砖头取消了。

万万想不到的是,娘舅这一走,竟成永别。三天后,娘舅和另外5位民工死于一场爆破引起的山体大滑坡,死不见尸,工地上给了一笔抚恤费开了一张“因工死亡”的证明便了断此事。

娘舅这棵大树一倒,我和小娘便面临散伙的危险,小娘的父母都有意让她回归,把我物归原主,回到父母身边。然而,此时的我已是有家不能回,母亲已于两年前去逝,父亲脑子中风,跟傻子差不多,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自身难保,兄长们更不可能抚育我。退一万步,即使他们愿意收养我,没妈的孩子像根草,还不如和小娘在一起。再说,我离不开小娘就像鱼儿离不开水;小娘也离不开我,没有我这头鱼,小娘就会变成一潭死水。

三年不见,山院的山更瘦更空了。山院已经没有了诗情和画意。当年那个充溢着别恨离愁的小山坡也被夷为平地,荡然无存。

上山下乡时,仅仅因山院这个充满诗情画意的地名,一个名叫胡小雪、长得和小娘一样漂亮福州知青便忘情地投入它的怀抱。其实,山院除了山,什么也没有。或许是惺惺相惜吧,胡小雪和小娘特别要好,回城之前的那个晚上,和小娘整整说了一晚上的话,还把收音机送给小娘作纪念。胡小雪对我也侹不错的,送给我一支钢笔。她是我的小学老师,最爱摸我的头,尤其是我考了全班第一的时候。因为我经常考第一,所以她便经常摸我的头,挺舒服的。胡小雪走的时候,小娘送了一程又一程。若干年后,我在福州安家落户,试图寻找胡小雪,可人海茫茫,始终没有她的消息。

那时的山院山峦巍峨竦峙,林海苍茫浩淼,树冠密得连阳光都难以照进,山风一吹,好似千军万马在行军。那时的山院天高任鸟飞,河深凭鱼跃,水草茂盛得像少女飘扬的长发;那时的山院民风淳朴,夜不闭户,心不设防;那时的山院有我剪不断理还乱的无限乡愁。

所有的不幸都是从那条山院人梦寐以求的公路开始的。

要想富,修公路,对于人类来说确实是一句很精辟的话。可对于山川河流万物生灵来说,每一条路都是一把刺向大自然的利剑。路是人类向大自然吸血的管道,路是个坏东西。

其实通向山院的只是一条简易公路,树砍光了,路也就毁了,除了板车,什么车也行不通。11号车(双脚)依然是山院人的交通工具。山院的山已经一无所有,山院人死有葬身之地却无葬身之棺;山院茁壮的庄稼开始病变、枯萎;森林日见稀疏,溪水浅露,干旱季节更是细如小便;随着森林的消失,山院人原先山一样的胸怀也日见萎缩。

山院人用滥划木材的钱盖新房、娶媳妇、买家电,打麻将。其实山院人赚的只是小钱,大钱都被村干部和包头赚去了。他们赚得盘满钵满之后,便跑到城里享受生活去了,留给山院人是座座惨遭蹂躏的空山荒山。

田里还在长粮食,但连年减产。山院的禾苗是泉水奶大的,失去了森林便失去了泉水,最终将失去一切,风调雨顺、瑞雪丰年渐渐成为奢侈。

山院人把子孙的生存资源提前预支了,他们正在迅速返贫,他们的子孙看不到明天。

走在烂肠子般的简易公路上,意外发现一只苍鹰在一座荒凉的山岗上久久盘旋,像在寻找,似在告别。。。。。

早年,山上的木头挺多,还有山可靠有山可吃而且一度达到小康,那时山院人并没有想出去打工,等到无山可靠无山可吃之时,外面的世界已经拥挤不堪险恶无比。村里有个后生第一个吃螃蟹南下打工,好不容易赚了点钱,年底回家,火车上碰到劫匪,一车厢的人都乖乖地将钱交出,只有他以死相拚,结果钱还是被抢去了,人也挨了几刀,回到家后就疯了,天天拿着个塑料公文包(他的钱就是放在塑料公文包被抢的)向人讨债,见人就上前拽住衣服说:“你还我钱你还我钱”。这个血淋淋的现实把山院人吓坏了,一度没人敢出去打工。过了一年,有个后生耐不住贫穷去县城踩三轮,可是不到半年就被杀死了。凶手是刚刚释放的刑事犯,他前脚才迈出监狱大门,后脚就几个狐朋狗友簇拥进饭店接风洗尘。凶手酒喝多了,步履蹒跚,于是叫了一辆三轮回家,踩三轮的正是那个可怜的山院人。下车时,凶手没给他车钱,山院人向他要,一来二去就吵了起来,凶手于是冲进路旁的饭馆抢来一把菜刀,一刀就把他捅死了。

从此,山院再也没人敢出去打工,连个念头都没有。

老花如果不是偷跑,小娘是绝对不会让她出去打工的(当然,给二嫂看店另当别论)。别说我在福州没能力帮老花找到工作,就是找到了,小娘也不放心。

小娘是这样给老花设计命运:要么向像我一样考上大学远走高飞,要么留在家乡找个好婆家嫁个好男人。在山院,女孩子从来没有念完初中的,老花是个例外,小娘之所以要她考大学,其中也寄托着她自己的理想。

小娘只读到四年级。

老花出走后,那种深深的恐惧感像浓厚的乌云积压在小娘心头,总觉得她迟早要出事,尽管老花每隔一段时间就寄钱回来,钱少也就罢了,偏偏那么多。

老花从不给小娘写信,连汇款单“汇款人简短留言”上也不着一字。

老花果然出事了。

娘舅死后,年仅15岁的小娘毅然做出决定:她就是累死,也要把我抚养成人。

次年夏天,田里的水稻大面积发瘟,那时治稻瘟病的特效药是石灰和六六粉,石灰和六六粉在消灭稻瘟的同时也把田里的小动物株连九族,最悲惨的要数泥鳅,尸横遍地。这个夏天是我最快乐也是最悲惨的夏天,快乐是因为捡泥鳅,悲惨是因为我的双腿被石灰和六六粉烧伤,发炎鼓脓溃烂,尤其是两个腿肚子,烂得像开裂的石榴,痛得我不时发出狼一样的嚎叫,整个村庄都能听到。要不是小娘背着我寻找真理般走村串户找到最好的草医,我这双腿肯定保不住。我的腿每敷完一帖草药,就要像女人排月经一样排一次脓,为了减轻我的痛苦,小娘吸奶一样将我腿上恶臭扑鼻的脓水一口一口地吸出,每次都能吸出一饭碗来。

现在我常想,就是我的亲生母亲恐怕也做不到这一点。

三年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如此一来,小娘的压力更大了,一个人忙里忙外,入春要插秧,入夏要锄草,入秋要收割,入冬要翻地,还饲养着成群结队的家畜,忙得天花乱坠,幸好她父母和重归于好的姐妹在农忙时节经常来帮忙,才不至于累垮。

我心疼小娘,表示要放弃学业回家帮她种田,平时从未动过我一根指头的小娘却狠狠打了我一巴掌。尽管小娘什么也没说,我却从她满脸的泪水读出这一掌的内涵,再也不敢吭声。

自从小娘像她娘所说的“长大”之后,渐渐开始和我保持一定的距离,尤其不允许我趴在她身上,洗澡时也避着我。小娘好像有了重重心事,经常望着我发呆,一看就是老半天,看得我对她都有点陌生了。每隔一个周期,她就要对我莫明其妙地发一通火,我问她怎么了,她反问我怎么了,到了床上,却把我搂得紧紧的,好像天一亮就要失去我。

半年后,我触摸到小娘平整的胸部鼓起两个肉蛋蛋。小娘对它们十分敏感,我一不小心接触到,她就在我脸上狠掐一把然后转过身去。当小娘的肉蛋蛋长成肉馒头时,也就是我10岁小娘18岁那年,我们也分居了。

12岁那年,我考上中学,中学毕业后又考上高中,乡里的高中刚刚撤消,上高中必须到县城。由于地处偏僻,山院距离本县反而比邻县远,我便到邻县去念高中,也不是很近,五十里,尽是山道。

报到那天,小娘起了个大早,给我煮了一碗香菇鸡蛋辣椒面。天刚亮,我们就出发了。五十山路,早出也只能晚归。我和大黄狗走在前面,小娘挑着行李走在后边,我无法看到她的表情,但我知道她的心情比我还好。我是山院有史以来第一个高中生,所有的山院人都为我骄傲。

阳光最猛烈的时候,终于到了邻县高中。稍一安顿,小娘便上路了,迟了要走夜路。小娘依依不舍,把我扯到一旁,塞给我一双鞋垫,欲语泪先流:“弟佬,这是姐佬的心,上面有我的血呢,你要是想我就拿出来瞭瞭,可千万莫弄丢了,弄丢了我可不依你,啊……”

我一眼便认出,是那双记载着小娘血染的风采的鞋垫,还以为她早丢了,没想到珍藏至今。

我接过鞋垫,用力点点头,潸然泪下。目送小娘消失在泪眼中,一种从未有过的忧伤油然而生。我第一次隐隐预感到,我这一生虽然离不开小娘,但总有一天要离开她。

学校离家太远,我半月才回家一次。开始几天,我根本就无法在课堂上聚精会神,老是想念小娘,想念她的笑,想念她身上的味道,想念她穿针引线的英姿。最痛苦的是,从前我可以毫无顾忌地看着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可是现在,我看遍了全身就是不敢看她的眼睛。想到离开小娘后,男人们蛛网般粘在小娘身上的目光,我就痛不欲生。

远离小娘的那些夜晚,我把红鞋垫压在枕头下,夜不能寐,好不容易睡着,梦里还是小娘。

我毕竟才15岁。

度日如年的半个月终于熬过去了。

星期六中午一下课,我连饭都顾不上吃,便急匆匆上路,归心似箭啊。上回说好的,小娘到半路接我。我实在害怕独自穿行那原始森林重重包围、昏暗如隧道的山路。路面铺满落叶,脚板踩在上面发出叭哒叭哒的响声,恐怖极了,我总觉得后面有人跟踪我,不敢回头,心里一面呼唤着小娘,一面胡思乱想各种传说中的鬼怪。除了赶墟,路上极少行人,偶尔遇到个把,还以为不是人,是鬼的化身。我几乎是蹿着往前走。

也不知走了多久,前面山顶垭口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小娘!小娘接我来了!我呐喊着冲进她怀抱,泪水浸湿了她青春的胸脯。

十一

经同学介绍,老花去了浙江瞿州,同学的表姐在那里开了间规模不小的泡脚屋。因为她美得不同凡响,老板没有大材小用让她去给客人泡脚,而是让她做站台小姐,主要工作除了收钱便是给客人介绍小姐。

老花如此多娇,往大厅里那么一站,立即蓬荜生辉,豪华的装修反而显得暗淡。

老花是最好的广告。

老花曾经给我写过一封信,说那里的泡脚屋、尤其是她所在的那家泡脚屋比较正规,只泡脚,不泡妞(信上就是这么写的),老板也是家乡人,对她挺照顾,每月工资暂定1000元,她的工资是最高的。

客观上,我不相信老花的话,凡是去过那种地方的人都知道,泡脚屋乃绝对之藏污纳垢场所(没去过的人印象也是如此),光是收收钱动动嘴连脚都不泡,每月能有1000元收入?而且还是暂定,以后还有可能增加。即便老乡照顾又怎样,总不会白白送钱给你。主观上,我又强迫自己相信这是家难能可贵、出淤泥而不染的泡脚屋,坚信老花也能够难能可贵地出淤泥而不染。

总而言之,但愿这一切都是心理阴暗的我的杞人忧天。

我给老花回了一封长信,给她讲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尤其是要她提高警惕保卫自己,同时也旁敲侧击地贬斥了一番泡脚业,老花可能误会了我的意思,以为我这个当舅舅的看不起她,反正没有回信,后来她又转到金华,渐渐便失去了联系。

据小娘讲,金华的泡脚屋是瞿州老板开的连锁店,生意远不如瞿州好,连锁店的老板是老板的妹妹。俩姐妹原籍浙江瞿州,出生在闽北,10年前双双回老家发展,倒腾服装发了点小财之后开起了泡脚屋。

老花一来,泡脚屋的生意便蒸蒸日上,老板次月便把她的工资提到1500元。引人注目的老花引起了同行的注意,不少老板纷纷抛出诱饵想把她钓走。开始,老花出出于报答心理,加上合同期未满,并不为之所动,渐渐地就有些挡不住诱惑。老板见势不妙,便找个借口把她派到金华,因为金华那边的生意一直不太好,希望老花过去后能够化腐朽为神奇。

老花果然不辱使命,金华的生意很快有了起色,可是半年后,老花因为一件小事和老板妹妹发生冲突,老板妹妹一气之下打了她一耳光,还扬言要扣她工资,老花也不甘示弱,不仅卷走了当天营业款,还偷了客人一部价值3000元的摩托罗拉手机,打算一跑了之。偷东西本来就不该,千不该万不该她居然还用偷来的手机大肆接打电话,结果3小时之内就被公安逮住了。

能够在当地经营上规模上档次的泡脚屋的老板自然不同凡响,公安局里没人哪行。老花如今被抓,她还不乘机整整她,杀鸡给猴看,正好充当那些不安分守己小姐的反面教材:和老板过不去,是没有好下场的。

老花被抓后,老板妹妹给小娘发了封特快专递,上面只有一行字:你女儿出事了,速来金华。

得知老花出事后,老花她爹出人意料地冲着小娘开了“金口”:“你去看她做什么,她不要脸,你还有脸去看她?关她个三年五载的,她就学乖了。”

老平和老珠也基本上同意他的意见。老平娶媳妇之前,小娘是家里的权威,只有老花偶尔向她发出挑战。老平娶了媳妇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老平和媳妇以及他爹结成以老珠为领袖的同盟,另立门派,小娘和老花是另一派,老花在家的时候,还勉强能与他们抗衡,虽然还是小娘当家作主,但政令已然不通,老花一走,小娘就成了孤家寡人。

老花虽然经常和小娘发生冲突,但在心底,还是拥护她的。女儿毕竟是女儿,女儿的心总是和娘相通的,尽管有时也会发生堵塞,一旦疏通,便又心心相印。

小娘没想到他们如此绝情,大哭一场,第二天一早便赶到村部给我打求救电话。

到了金华,老板妹妹不冷不热地接待了我们。由于她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加上人生地熟,苦苦等了三天,我和小娘连老花的面也没见着。我知道她和派出所串通好有意刁难我们,派出所所长一直不肯露面,向他行贿的构想彻底落空。杀人不过头点地,就是杀了人,也可以见上一面嘛,就在我准备求助律师时,老板突然赶到金华。

我做梦也想不到,她居然是我当年的同学,初三年段我们还是同桌,经常互抄作业,当然是她抄我的文科作业,我抄她的理科作业,因为她的理科较为出色。如果不是我自作多情的话,当年她似乎还有那么一点崇拜我。虽然是腰缠万贯的大老板,她至今依然保持着当年的爱好:看故事,当年她经常冒着被查缴的危险在语文和英语课上偷看《故事会》。她不是班上最漂亮的女生,却是发育最好的女生,也是班里唯一敢和男生说话的女生。20年一晃而过,除了显得更加成熟丰韵,她的形体和肤色好像在岁月的冰箱里冷藏过似的,变化不大,虽然看上去多少有些蔫,实际上还是蛮新鲜的。只是从言谈举止可看出,她是个很有心机的女人。在商言商,没有心机,还算什么商人?

“我经常拜读你的大作呢,上期《故事会》好像有你一篇。”她对我说。

专事写作以来,为了生存,我创作和发表了大量故事,因为故事稿酬高,像《故事会》已经达到千字300元,特别优秀的稿件更是高达千字500元。

如此一来,事情就好办了,在老板的斡旋下,缴了保释金,老花当天就被保释。

老板对老花说:“我妹妹打人固然不对,但你也不能偷钱,尤其是不能偷客人的手机,这不仅毁了你自己的名声,也败坏了我们的声誉。不过,看在你舅舅的面子上,我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保证自己今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我还可以让你留下来,你是个很出色的女孩子,也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

不仅老花,我和小娘都婉言谢绝了她的好意。

老板也没有强求,掏钱给我们买好卧铺票,临行前还请我们吃了一顿。因为有同学之情下酒,这顿饭吃得很愉快。

或许是累了,或许心里都想着事,三人一路无话,大多时间都是在睡梦中度过的。

我的票是直接买到福州的,小娘和老花早我8小时下车。下车前,我塞给老花一个信封:“这是舅舅的一点心意,你千万不要推脱,希望你好好吸取这次教训,今后何去何从,主要看你自己,一个人不在乎命运怎么样,而在乎怎么样把握命运,我还是建议你在县城开家服装店,给人家打工,是难有出息的。”

然后,我又紧紧拥抱了一下小娘,小娘毫无思想准备,臊得满脸通红。

十二

在剩余的旅程中,我始终沉浸在往事中。这些年,我像一头饥饿的老牛,不停地反刍着似水年华。

我第一次遗精的时间,是在高一上学期一个寒夜。学校住宿条件极差,四十几个人挤在一个四十多平方的大通间,熄灯后,铺上铺下,铺前铺后,鼾声、磨牙声、嘟嚷声、梦呓声、匆忙上厕所弄出的穿鞋声开门声此起彼伏,加上从破窗户偷袭进来的北风,使得神经衰弱的我很难睡个好觉。

我的神经衰弱倒不是先天的,由于严重偏科,对数理化患有恐高症,便在理科上狠下功夫。我的神经衰弱症主要是解析难题给“解析”出来的。据身边睡友反映,有时我睡得稳稳的,会突然坐起来伸腰、揉眼、刮耳、摸脸,嘴里刷牙似地叽哩咕噜不知在唠叨些什么,眼睛却是闭着的,忙活一阵后复又躺下无声无息。由于我无法看见自己的丑态,对睡友的反映半信半疑。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我那样做是为了解决难题。

那天晚上,我照例睡不着,睡不着就解析数理化,正解析一道立体几何,突然觉得丹田处蠕动着一阵轻松的快感。我以为遗尿,伸手往裤裆一摸,却摸着一把比尿更具体浓度更高的潮湿,放到鼻子下一嗅,不是尿味,是一种近似草霉的腥味。我立即联想到小娘流血那天发出的味道,随即明白是怎么回事。

实话实说,我当时兴奋异常,兴奋得把刚才好不容易理清的思路都打断了。

妈的,我终于成为真正的男人了。我正要往被子上蹭,又下意识停住,摸出枕头底下的红鞋垫小心翼翼地把它擦干。

我这么做绝对没有意淫小娘的念头,主要是怕宿舍长。宿舍长人高马大,满脸的青春痘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家伙有些变态,定期检查被子,查到谁的被子上有精液,就要谁买烟给他抽或是义务帮他洗一礼拜的饭盒,而他自己被子上的精痕却比世界地图还辽阔。

宿舍长成绩虽然不好,威风却不小,连体育老师都让他三分,据说他有武功,不服不行;即使他不用武功,我们也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不过,也只有他才能服众,比如熄灯后哪个还敢制造噪音,他叱咤一声,立即鸦雀无声。

为了保护隐私,每次遗精,我都用红鞋垫打扫,起床时再锁进箱子。然而意想不到的是,一只好色的耗子钻进箱子,把战绩辉煌的红鞋垫咬得支离破碎。我又痛又恨,从此对耗子怀有深仇大恨,一见就喊打。我苦思冥想才想出借鉴黛玉葬花的手法将红鞋垫埋在学校后山的一棵青松下,默默地流了不少泪。只有这样,心里才好受些,才稍感对得起小娘。

当我把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小娘时,小娘说啥也不相信,死也要见尸。万般无奈,我抓起菜刀要断指起誓,小娘连忙拦住,破涕为笑。

为了给我壮胆,小娘想了一个好办法,每次出发时都塞给我一串花炮,感到害怕的时候,就放一颗炮。这个办法还真灵,一个学期过后,我终于锻炼出胆量,再也不用放炮,再也不用小娘接送了。

那是我一生中最美丽的迎接和送别。

漫漫五十里山路好比天下垂下的两根绳索,结头便是高高山顶上的垭口,垭口常年穿梭着强劲的山风。垭口是个分水岭,这头连着山院,那头连着邻县,邻县那头长,40里,山院这头短,10里。第一个学期,回家时小娘到垭口接我,返校时又把我送到垭口。到了垭口,无论我还是小娘,先到者必然放一颗大炮给对方报信,对方听见炮响后再放一颗响应。我不知道小娘听见炮响时心情如何,反正我是热血沸腾,尤其是小娘先到达垭口时。送别时,小娘同样为我放一颗炮,祝我一路平安。这个习惯小娘一直沿袭至今,无论我什么时候回山院,小娘都要放一串鞭炮迎接我,走时又放一串送我,这是山院人迎送贵客的最高礼遇,好比外国元首访华,只要是正式访问,无论一年来一次还是一年来两次,都要鸣礼炮检阅仪仗队。

到了高一下学期,我不仅敢于而且喜欢独自行走,经过半年的锻炼,我已经能够做到心中无“鬼”。“鬼”虽然没了,野兽却在,常常蹿出吓你一大跳。一次,上学路上,接近垭口时,我目击了一条大蛇和一只苍鹰惊心动魄搏斗的全过程。那一刻,孤单的我竟然忘记了恐惧看得如痴如醉。十几分钟后,鹰战胜蛇,叼着还在扭曲的猎物战机般腾空而起。我一口气追上山顶,爬上那棵矗立在垭口中央的观察树(这是一棵参天大树,只要爬上三分之一,山色便尽收眼底。为了便于攀登,过往行人特意在树杆上钉了垫脚的榫头),目送它们消失在远方。这时我便有一种强烈的失落感,极目眺望,绿野桑田,远天远山远水,组成了一幅又一幅展示不尽、动人心弦的长长画卷;我的心思似乎到了无尽的天边,可是,到了天边,我的家呢?我的小娘呢?于是同时感到了对遥远乡井的离愁和思念,眼角不由涌出热泪几许……

从此迷上了风景并学会欣赏风景融于风景之中,不再慌着赶路,不再害怕唐突的野兽,不再害怕传说中鬼怪的出现,在绿得淌油的森林中胜似闲庭散步。

小娘依然风雨无阻地接我送我,只是把地点转移到村头那座小山坡上。每次接我,小娘都要给自己找个理由,比如在山坡周围砍柴扯猪草或者放牛莳田(山坡下有两丘正好是小娘的责任田),口袋里总是装着一些野枣、草霉、山楂、山杏之类我爱吃的野果,这些都是她前一天特意为我采好的。

第二年,也就是高二上学期的农历五月,山上的杨梅又成熟了。这一年的杨梅产量奇高,许多杨梅树因为承受不住硕果的压力竞相折腰。小娘跑到老林子里

为我采来最红最大最甜的“杨梅王”。

那天,小娘将自己打扮得鲜亮,鲜亮得好似荷叶上的露珠,优雅地坐在山坡上一边纳着鞋垫,一边牧着牛,等我回来。

太阳落山之前,风尘仆仆的我终于出现在小娘视界里。小娘接过我的背包,把一枚熟透的杨梅直接塞进我嘴里,早有预谋的我瞅瞅四周无人,猛地亲了小娘一大口。小娘毫无思想准备,骂了句“没正经的”就往回跑,连牛也不管。我愣了一会,看夕阳无限好,看小娘精彩纷呈的背影,真想作诗,可一时又找不到灵感,于是赶着老黄牛哼起《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慢条斯理地回家。

我亲吻小娘的念头是在看了一部电影后冒出来的,那是部爱情片,片名已经忘了,反正我第一次看到了接吻的镜头。

看完电影,大家都激动的睡不着觉,我不仅睡不着,还遗精,翻来覆去揪心揪肺地思念着小娘,天亮之前,终于构思好亲吻小娘的宏伟计划。

其实,小娘如果不往我嘴里塞杨梅,而是像往常那样塞进手里,我肯定怯场。因为回家的路上我发现我的计划漏洞百出:要是小娘不让怎么办?要是小娘恼了怎么办?要是旁边有人怎么办?可是那颗杨梅引诱了我,我把它当成一种信号,天时地利皆具,此时不动口更待何时。

从此,我一发不可收拾,在空旷的山野中,在幽静的月光下,在偏僻无人的角落,肆无忌惮地狂吻着小娘,小娘那充满着森林和乳房气息的嘴唇给予我无穷的慰藉。小娘总是半推半就,小娘总是热泪盈眶。整个暑假,我几乎把一生的吻都挥霍了。

我是个贪污犯,不仅贪污了小娘的青春年华,也贪污了她纯洁的吻。

秋天来了,天气凉了……天是那么得蓝,一群大雁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个人字,一会儿排成个一字……我又开学了。

秋天过后是冬天,这一年冬天来得早,秋天还没缷妆谢幕,就匆匆闯入大自然的舞台。

深秋,回校时,天气尚暖,没想到几场秋雨过后,冬天提前到来了,我正准备回家取棉衣,老天爷忽然下起了罕见的大雪,真是燕山雪花大如席呀,一下就是一个星期,积雪三尺。大雪封山,没有十天半月是不会化的,我是根本回不去了,只好裹着毯子上课。据邻居王大婶讲,最冷的那几天里,每到黄昏,小娘都要点一柱香,在家门口站一会儿,向着学校的方向远眺默默祈祷,恨不得变成一只大鸟飞越雪山给我捎去棉衣。于是,她也不穿棉衣,说是要和我一起挨冻,这样远方的我就不显得冷了。

我被小娘这种博大精深跨越时空的爱深深震撼,至今一想起就泪流满面。

转眼三年过去,我高中毕业了,没能考上大学,仅以3分之差落榜。

落榜后,我一点情绪都没有,连小娘的芳唇也激不起的我兴趣,心里天天都在下雨。一天晚上,我坐在煤油灯下看小说,来帮忙割稻子的小娘父母这时走进来对我说:“当初娘舅接你来之前,就和金秀换了帖子,你也老大不小了,心里要有个准备,如今娘舅不在了,你们俩人的事就由我们作主……”

他们的话还说完,我就哇地一声野兽般冲出房间。

太突然了!我曲身蜷缩在屋后刚收割下来的稻草堆里,望着对面山上笼罩的缕缕愁云,失望、痛苦、忧伤,我在心在颤抖。听着小娘他们焦急的呼唤,我却装聋作哑,躺着,紧闭双眼,任脸上泪流成河,任心里血流成河……虽然我在梦中多次和小娘做了夫妻,然而醒着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娶小娘,从来没有。我可以用鲜血供奉小娘,但不会娶她,自私自利也罢,忘恩负义也罢。小娘可以是娘,可以是情人,但不可以是妻子。

我无权怨恨小娘,母亲生我肉身,小娘以肉哺我。山院是个好地方,可是它除了赐予我离开它之后才倍感清新的空气和纯净的水源之外,什么也不能给我,我不愿也不可能一辈子呆在山院。我多次为它流泪,无力改变它的贫困,我要飞出去,去外面的世界寻找属于我的一席之地。可是现在,我落榜了,翅膀断了一只,如果和小娘成家,另一只翅膀也等于断了,我成了一只想要飞却永远也飞不高飞不走的小小鸟。

我不死心,想去补习一年,如果还考不上,那就认命,既然认了命,和小娘结婚也就未尝不可。

补习必须得到小娘的支持,小娘如果不供我,我也没办法,娘舅的那点抚恤金,早已用光。得知我“贼心”不死,还想去补习,不仅小娘的父母坚决反对,就是村人也多持异议,知识越多越忘恩,文化越高越负义,他们一致认为,我考大学无非是想远走高飞抛弃小娘(当然,也有少数未婚的后生沾沾自喜,心怀叵测地鼓励我好男儿志在四方,好像我一远走高飞,小娘就成了他们的杯中酒盘中餐)。因此他们纷纷劝说小娘,千万莫让我去补习,尤其是那个邻居王大婶,更是把我贬得体无完肤一无是处,比陈世美还陈世美。

令人所料不及的是,小娘不仅答应了我,并且迅速把自己嫁了出去。说嫁其实不准确,小娘并没有离开山院,而是招了一个上门女婿。

大我8岁的小娘这年已经27岁,姑娘家拖到这个年龄才结婚,在山院可谓前无古人至今后无来者。山院这个年段的女人,即使不违反计划生育,也至少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国家有政策,少数民族允许生两胎。当然,小娘绝非嫁不出去,虽然已是27岁高龄,明里暗里喜欢她、为她睡不着觉的后生依然大有人在,其中包括村长的独生儿子以及外村一些改革开放后最先冒出来的万元户。如果不是因为我,小娘的终身大事绝不可能拖到27岁。

小娘择婿条件并不高:第一,男方必须无条件上女方家倒插门;第二,男方必须无条件支持我补习,如果考上大学,还必须毫无怨言地培养我上大学,直到我成家立业为止。

这哪里是当她的男人,简直是给我扛长工,把那些后生吓得鸡飞狗跳。最后一个父母双亡、家贫如洗本来要打光棍的老后生捡了这个便宜,赖蛤蟆吃上了天鹅肉。

老后生也就是我的姐夫虽然大小娘4岁,身材却矮小娘2公分。尽管他会说话,别人却叫他哑巴,基本上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几年没回去,见了面,也只是微微一笑,一句“来了”之后再无半句问候。他同时还是一个爱认死理的人,只要他认准的事,不管正确与否,统统一条道走到黑,火车头也拉不回来。

凭心而论,我这位姐夫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老实善良,我能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这当中也有他的汗马功劳,尽管他有时也给我脸色看。他没什么嗜好,就喜欢抽烟,所以每次回去,我都给他带上几条好烟。

小娘自然是朵鲜花,姐夫当然像堆牛粪,在外人看来,小娘无疑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也不知是这堆牛粪特别营养还是家务太繁重生活太艰难,一双儿女出生后,淑女般窈窕的小娘迅速发展成为涶沬飞溅的胖大妈,风采难旧。仅从居家过日子的角度出发,小娘对这个其貌不扬的丈夫基本上还是满意的。只是姐夫这个人非常邋遢,不讲究个人卫生,从不刷牙,不爱洗澡,你就是把他塞进洗衣机滚上一个小时,也洗不净身上那股难闻的、已经渗入血液的汗臭,有一定洁癖的小娘改造了他十几年也没改造过来,待儿女长大后,便和他分了居。

无论怎么变化,小娘从来没有改变她对我的爱。

补习的那一年里,寒暑假照常上课,我很少回家,一来为了节省时间,二来害怕看见小娘,小娘成家后,我觉得自己越来越无颜面对她。

我甚至觉得自己没有资格想念她。

我终于考上了大学。

报到那天,小娘背着不到一岁的老平坚持把我送到垭口。

一路上我们默默无语。我不知道小娘在想什么,心里一片空虚。分手时,她站到我面前,我这才发现她哭了,眼睛都哭肿了。

小娘很激动,张口想要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从背着老平的背带里取出一个小布包塞给我,接着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两千响的鞭炮点燃扔在我脚下,然后双肩猛地一抖,扭身发疯似地哭着跑了,背上的老平也吓得大哭起来。

望着小娘消逝的身影,我再也控制不住,泪如雨下,朝着相反的方向奋命跑去……

也不知跑了多远,直到跑不动了,我才坐在地上,打开布包一看,是200元钱和6双构图新颖巧夺天工的鞋垫,有方格套的,有环套的,有莲花的,菊花的,梅花的。在山院,有订亲送鞋垫的风俗,当初小娘把那双沾满圣血的红鞋垫送给我时,就把她的心交给了我,可我却把它糟蹋了……

这6又鞋垫我一直精心收藏着,在我最困难的日子里,一位搞民间收藏的朋友见了,爱不释手,出了不菲的价格收购,我从未心动过。鞋垫对他是而言是有价的,对我来说却是无价的,那上面密密麻麻地缝着小娘对我无尽的爱。小娘家里早有了缝纫机,她的手艺也一天不如一天,都什么时代了,谁还用鞋垫。因此,这6双鞋垫是小娘的绝版,也是那个时代的绝版。

十三

两个月后,老花风风火火闯进家门,我还以为她又逃跑出来,她却兴奋地告诉我,她的服装店已经在县城开张,这是她第二次来福州进货,生意还不错。她还告诉我,小娘已经和老平他们“决裂”,进城给她帮忙。

如果说老花开店高兴得我想喝一杯的话,小娘进城则高兴得我想喝一瓶。

酒足饭饱,老花又拉着我们一家三口逛超市,给每人买了一套衣服,老花的目光果然不错,新衣装在身,感觉好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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