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玄昌:再审“山西疫苗案”与“海城豆奶案”

文 | 方玄昌

在10月23日举行的“医学科研工作者与媒体角色互换”活动启动仪式上,朝阳区疾控中心一位负责人向在场记者透露了一个信息:在一年半以前那次所谓的“山西疫苗案”被报道之后,他所在辖区内疫苗的接种率下降了近一半。

有关“山西疫苗案”的那组报道,也正是笔者受邀为这次活动所做的第二场报告“新闻记者必备的科学素养”所举的案例之一。

实际上,2010年3月份这一“事件”刚被报道,笔者便曾以《山西疫苗案潜藏危机》为题发表文章,指出“将这些患儿的症状简单地与之前接种疫苗相关联,这种做法值得商榷”(刊登那组报道的媒体也声明“本报的报道并未对近百名患儿的死、伤必定系由疫苗导致作出判断”,但报道中将两者相关联的指向显而易见);随后卫生部发出调查结论,认为这些病例的出现属于偶合事件。

并不需要太专业的眼光,公众只要认真思考、比较就应该能判断出,针对这些病例,卫生部的说法相对要可信得多——疫苗再怎么常温暴露,以及接受了其它各种不当管理,也不太可能导致患儿出现那么多种复杂症状(具体分析见《山西疫苗案潜藏危机》)。

但针对卫生部的声明,有媒体和网络评论提出质疑,比如南方网发出评论文章《当公众质疑遭遇“偶合”》,对“偶合”解释表示强烈质疑。尽管这些质疑并非基于专业分析,但其声势远远超过了对最初“山西疫苗案”报道的质疑声。

这些质疑,也代表了民众的想法,后续疫苗接种率的急剧下降即是见证。疫苗接种率的下降,尤其是针对狂犬、破伤风等疾病的疫苗接种率的下降,对于民众健康而言,其危险性不言而喻。

造成这一恶果,政府在危机处理方面的方式不当,需要担负一部分责任。最初的报道出来之后,政府没有在第一时间组织业内专家给大众做解释,相反,众多知名专家被有关部门“打了招呼”,被指令不要接受记者采访,这给媒体圈可能为同行纠错的后续报道设置了重重障碍。卫生部最后发布声明,以“统一口径”的方式来作答,但这种方式的传播效果并不好,反而导致媒体和公众的进一步怀疑——事实上,中国各级政府机构长久以来一贯使用的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让政府的解释逐渐失去了公信力。

但本文要讨论的是另一个问题,即作为始作俑者的媒体人,在此问题上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由于报道涉及专业问题,而那组文章自始至终没有出现严格意义上的第三方专业人士的声音,导致文章对所调查患儿的病因判断产生严重偏差,无意间异化甚至夸大了疫苗存在的问题;文章的刊出和传播则导致前文所述疫苗接种率的下降。

笔者这样下结论,并非要全面否定那组文章(它指出山西当地疫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然具有参考价值),更没有否定文章作者的正义感。然而,尽管作者报道的初衷是着眼于百姓的健康,但文章刊出后的客观结果却是给社会大众带来了健康隐患;与此同时,这类报道将使作为“明眼人”的业内专家对记者的专业能力失去信心,加深了中国原本已经存在的科学家与记者之间的鸿沟(本次活动中有多位卫生领域的专家表示出这一点)。

不当报道导致社会付出原本不必要付出的代价,“山西疫苗案”并不唯一。8年前(2003年3月19日),辽宁发生了“海城豆奶案”,数千学生在饮用同一公司生产的豆奶后先后出现“中毒”症状;两年之后,这一事件被媒体重新高度关注,原因是当时“中毒”的患儿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后遗症”,甚至有患儿由原先的三好学生变成了痴呆儿。

一包豆奶,用了怎样的生产过程、加了怎样的配料,才能具有如此神通,令饮用者出现五花八门的症状及后遗症?稍具医学常识的人都应清楚,这样的豆奶实际上不存在。况且卫生部专家调查组的检测结果显示,学生所饮用豆奶,30多项指标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但另一种因素却可能会导致这样的后果:群体性癔症,尤其是在某些条件刺激下得到加强的群体性癔症。这种情况在几年后的“安徽疫苗事件”中出现过。

海城豆奶案,从数千学生在饮用豆奶后陆续发病的过程(持续了数日之久)可以看出,发病学生的数量明显随着当地电视台及其他媒体的报道而发展;而除海城之外,出自同一家生产商(鞍山宝润乳业有限公司)、加工自同一套机器(全电力、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半封闭式机器,并非手工作坊)、同时发送至其他城市众多学校的豆奶,饮用者均未出现问题。

即便豆奶真有“抗营养因子灭活不彻底”等问题,其引起的症状也不至于如此严重、仅出现在一个城市、同时发病滞后如此之久。

而上述一切信息,均符合群体性癔症的特征。如果真是这样,海城数千学生“中毒”,最初出现症状的学生病例可能与豆奶有些许关系,也可能只是一种“偶合”现象;而后续病例,尤其是症状向不同方向发展而出现的“后遗症”,更主要是媒体高强度报道这一事件、“催化”并强化了群体性癔症所导致(当然不排除有患儿在发病后两年中遭遇其他伤害而导致“后遗症”的可能)。这次事件,媒体的不恰当报道、过度报道较直接地造成了数千当事学生的健康受损。

这一推测还有待专业调查来确证,但显然比当时媒体及部分检测人员所给出的解释“豆奶煮熟不够导致学生中毒”具有说服力。

令人略感意外,当时参与调查的众多专家,在既有检测结果与学生群体“中毒”的实际情况出现如此明显的矛盾之时,却并未往群体性癔症这个方向考虑。笔者曾经于2005年赴海城实地调查此事,但遗憾的是,在成稿之前,中宣部叫停了这一事件的报道——即算是迟到的媒体圈自我纠错,也被这一“叫停”终止了,这组报道迄今未能成稿、刊发。

在中国,由于种种原因,负面新闻、以及负面新闻出现后对政府不利的解释,总是更容易引起老百姓的共鸣;在接受这些信息时,公众往往不能冷静判断其准确性与可靠性。正因如此,媒体人在处理此类报道时更应谨慎,应该有意识在报道之前就替受众把关,重视专业判断、听取主流专家意见、坚持新闻专业主义,而不是单凭满腔正义感在支持新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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